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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永嘉光伏屋面厂房承重荷载检测鉴定报告
发布时间: 2021-12-31 07:28 更新时间: 2024-04-27 09:00

公司本着诚信的态度,诚实可靠的技术力量,为您提供满意的服务。公司将以专注的精神为您提供安全、经济、有效的服务。本公司与多个省份建筑设计院、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等单位拥有密切的合作关系。

厂房安全检测鉴定对象:

  1、在施工场地周边的厂房,为了判别其在施工前后的安全性、判断受损程度、分析受损原因,在施工前后需要对厂房进行安全性鉴

  定;

  2、临时性厂房需要延长使用期的时候,需要对厂房的安全性进行房屋安全检测,为后续使用年限提供建议;

  3、厂房达到的使用年限,有老化迹象,例如:主体结构出现裂缝、倾斜等异常迹象,危及房屋安全,需要对厂房的安全性进行

  鉴定;

  4、厂房改变使用功能,明显增加负荷,有可能危及安全,需要对厂房的安全性进行房屋安全检测鉴定;

  5、发生过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台风、地震),影响厂房正常使用,需要对厂房的安全性进行房屋安全检测鉴定;

  6、危及厂房安全、正常使用的其它情形。

  厂房安全检测内容:

  1、调查房屋建造信息资料。包括:查阅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设计图纸、施工记录、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以及能反映房屋建造情况的

  其他有关资料信息

  2、调查房屋的历史沿革。包括:使用情况、检查检测、维修、加固、改造、用途变更、使用条件改变以及灾害损坏和修复等情况;

  3、检查核对房屋实体与图纸(文字)资料记载的一致性;

  4、检查房屋的结构布置和构造连接及结构体系;

  5、检查测量房屋的倾斜和不均匀沉降;

  6、调查房屋现状。包括:建筑的实际状况、使用情况、内外环境,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

  7、调查房屋今后使用要求。包括:房屋的目标使用期限、使用条件.

  8、房屋安全鉴定中常遇到的为现浇混凝土框架(剪力墙)承重,现浇混凝土梁、板或预应力混凝土多孔板(局部现浇混凝土板)楼(屋)

有改变房屋承重结构、增加房屋设计荷载等6种情形的,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或者房屋管理单位应当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6种情况须鉴定

据悉,《通告》规定,凡在市城市规划区内依法交付使用的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以及房屋管理单位,均须遵守本通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或者房屋管理单位应当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1.改变房屋承重结构的;2.增加房屋设计荷载的;3.安装设施和设备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4.房屋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5.出现危及房屋使用安全迹象的;6.其他可能危害房屋安全需要鉴定的。

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禁出租

本通告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会同市公安局、市和各区、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或者房屋管理单位不得将其出租。

违反本通告规定,不按期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的,由市房屋安全主管部门依法强制鉴定,并予以处罚。违反本通告规定,将危险房屋出租的,由市房屋安全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砖混房屋设计使用年限50年

按照《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设计使用年限应当按照设计图纸说明的使用年限执行。无设计资料或设计图纸无标明的按照以下年限执行:木结构、砖木结构一般性房屋的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一般性房屋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


联系方式

  • 电  话:0755-33555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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