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牌安全检测规定:
(一)未经批准不得在人行道上设置户外广告、标志;经批准设置在人行道上的单立柱式广告牌高度不得低于2.5米;
(二)设置、张挂在主要街道的户外广告、标志,应规划,严格标准,符合城市容貌要求;
(三)在主要街道两侧新建大型建筑物上设置大型户外广告、标志的,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四)设置在繁华地段及车站、广场等重要公共场所的广告、标志,以高质量的霓虹灯等为载体;
(五)商业橱窗广告设置应当与店面比例协调,制作规范,保持整洁美观;
(六)广告、标志的设置、张挂不得影响视线、阻碍交通;不得影响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不得破坏树木和园林绿地;不得影响市容观瞻;
(七)沿街门头招牌标志,提倡一店一匾,实行规格、标准,整体协调。一门多店的,应选用一块牌匾多个名称的门头招牌;
(八)不得在市区主要道路两侧的巷口设置、张挂招牌。
户外广告牌大多属于钢结构,在随着的增长以及设施结构本身长期受到自然环境因素和外界有害介质侵蚀的影响,特别容易造成广告牌表面油漆的风化、构件的锈蚀、螺栓的松动及焊缝的开裂等现象,应注意在每年突发大风或长期反复风荷载作用下,造成结构坍塌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