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厂房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标准
根据《工业厂房鉴定标准》(GB50144-2008),《民用建筑鉴定标准》(GB 50292-1999),《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范围》(GB50367-2013)等技术,对委托方的厂房进行安全性检测鉴定,本次检测的是要工作内容有:
1.建筑现状的建筑、结构的复核。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对现场进行建筑、结构的复核。
2.结构的倾斜测量。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外墙棱线,测量房屋角部的倾斜变形。
3.房屋不均匀沉降测量。通过测量房屋具有同一标高的特征点,如女儿墙、檐口标高或踢脚线等,作为判断房屋不均匀沉降的参考。
4.结构材料性能测试。对房屋主要结构材料进行强度测试。
5.结构荷载情况调查。对结构楼面、屋面所承受的荷载(包括本次拟进行装修改造的荷载)进行调查,为进行结构计算提供依据。
6.通过以上测试,对结构建立计算模型并分析计算,进行安全鉴定。
7.根据检测鉴定结果提出处理意见及建议,并出具安全检测鉴定报告。
厂房结构形式为单层双坡实腹式门式刚架,设有两台起重量为20吨、A8的桥式吊车。厂房设计于2010年,于2012年投入生产使用,目前厂房地坪变形较严重,吊车偶尔发生轻微卡轨的现象,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图纸资料,通过现场完损检测、高差倾斜测量、结构材料强度测试和结构构造状况调查,对房屋进行结构安全性鉴定。主要鉴定结论如下:
1.A跨区厂房主体钢结构现状基本完好,结构构件布置、轴线尺寸及主要结构构件截面尺寸均与原设计相符,没有明显变动,上部主要承重构件未发现明显结构性损伤和耐久性损伤。
2.由实测结果,厂房刚架柱强度等级可推定为Q345级。
3.实测刚架梁挠曲变形表现为轻微下挠,下挠值在规范允许值之内。
4.刚架柱倾斜及柱脚高差测量结果表明,该房屋无明显倾斜趋势,总体倾斜不大,实测倾斜率为2.6%,在参考限值4%范围内,认为房屋地基基础并未见明显异常柱脚各测点高差没有明显的规律,考虑施工和测量误差的影响,同时考虑房屋周围围护构件与主体连接处没有明显的扭曲变形或裂缝,可认为该地基基础沉降稳定,差异沉降较小。
5.结构验算结果表明,A跨区厂房主体钢结构构造措施符合规范要求,承载能力亦满足规范要求。
6.地坪堆载范围及重量超出设计要求,且己超载使用多年,故变形及裂损较严重。
7.综合吊车梁和吊车轨首的变形数据分析,吊车偶尔轻微卡轨的主要原因应为吊车轨道#部有高差和水平偏移变形,同时吊车起吊重量接近满载,而吊车梁自身的设计挠度略低于规范要求。
- 南海区厂房楼面承重检测鉴定中心 2024-11-30
- 禅城区厂房结构荷载安全鉴定第三方 2024-11-30
- 佛山市工业厂房承载力安全鉴定报告 2024-11-30
- 盐田区厂房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中心 2024-11-30
- 南山区厂房承载力检测鉴定流程 2024-11-30
- 福田区工业厂房承重检测鉴定报告 2024-11-30
- 罗湖区厂房楼面荷载安全鉴定部门 2024-11-30
- 龙岗区厂房承重检测鉴定机构 2024-11-30
- 宝安区厂房楼板荷载安全检测鉴定单位 2024-11-30
- 深圳市厂房增加设备荷载安全鉴定单位 2024-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