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房屋主体结构检测鉴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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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的性是指房屋结构在规定的内和条件下完成预定功能的能力,结构的预定功能包括结构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房屋结构的性就是根据房屋结构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来评定房屋的程度,要求房屋结构安全、经济实用、坚固耐久。目前我国房屋结构性是对房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结构的状态进行评价,不包括地震和其他突发外力作用下房屋的性。适用的标准有《民用建筑性标准》GB50292—1999和《工业建筑性标准》GBJ144—90。
2.房屋的完损等级评定是根据房屋的结构、装修和设备三个组成部分的完好和损坏程度评定房屋的完损等级,将房屋评定为完好房、基本完好房、一般损坏房、严重损坏房和危险房五个等级。适用标准为1985年颁发的《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和《危险房屋标准》JGJ125-99(2004年版)。
3.房屋的质量是根据房屋的现状来评定房屋的质量,目前,只能依据《程质量检验标准》和有关的建筑设计标准,但这些标准主要用于房屋建造的施工阶段,对于不同年代的房屋或房屋在交付使用后出现的有些裂缝或损坏有时就不适用了。
4.房屋尚可使用年限的是根据房屋的现状、使用情况和使用环境等影响房屋使用寿命的因素,经过调研、分析和计算,评定出房屋还使用的年限,目前还没有标准。
5.房屋损坏纠纷的是指房屋在使用期间受到人为因素侵害,而确定责任人及其行为是否为房屋损坏的直接原因的。由于这一类的情况较复杂,且没有的标准和依据,所以工作的难度较大,只能根据各个项目的不同,参考有关的教材、资料和模拟检测的数据,综合分析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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