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厂房安全检测鉴定收费标准
一、厂房结构安全检测鉴定机构:
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应用评定测量不确定度的程序。应对计算和数据转移进行系统和适当地检查。当利用计算机或自动设备对检验检测数据进行采集、处理、记录、报告、存储或检索时,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
a) 对使用者开发的计算机软件形成详细文件,并确认软件的适用性;
——相关硬件或软件的定期再确认;
——相关硬件或软件改变后的再确认;
——需要时,对软件。
b) 建立和保持保护数据完整性和安全性的程序。这些程序应包括(但不限于):数据输入或采集、 数据存储、数据转移和数据的处理;
c) 维护计算机和自动设备以确保其功能正常,并提供保护检验检测数据完整性所必需的环境和运行条件。
2、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需要对物质、材料、产品进行抽样时,抽样的计划和程序。抽样计划和程序在抽样的地点应能够得到,抽样计划应根据适当的统计方法制定。抽样过程应注意需要控制的因素,以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当客户对文件规定的抽样程序有偏离、添加或删节的要求时,这些要求应与相关抽样资料予以详细记录,并纳入包含检验检测结果的所有文件中,同时告知相关人员。当抽样作为检验检测工作的一部分时,应有程序记录与抽样有关的资料和操作。
3、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对用于检验检测样品的运输、接收、处置、保护、存储、保留、清理的程序,包括保护样品的完整性、保护检验检测机构与客户利益的规定。检验检测机构应有样品的标识系统。样品在检验检测的整个期间应保留该标识。标识系统的设计和使用,应确保样品不会在实物上或记录中和其他文件混淆。如果合适,标识系统应包含样品群组的细分和样品在检验检测机构内外部的传递。在接收样品时,应记录样品的异常情况或记录对检验检测方法的偏离。应避免样品在存储、处置、准备过程中出现退化、丢失、损坏,应遵守随样品提供的处理说明。当样品需要存放或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养护时,应保持、监控和记录这些条件。当样品或其一部分需要安全保护时,应对存放和环境的安全作出安排,以保护该样品或样品有关部分处于安全状态和完整性。
4、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区分检验前过程、检验过程、检验后过程的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监控检验检测有效性的质量控制程序。通过分析质量控制的数据,当发现偏离预先判据时,应采取有计划的措施来纠正出现的问题,并防止出现错误的结果。这种质量控制应有计划并加以评审,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 定期使用有证标准物质进行监控和/或使用次级标准物质开展内部质量控制;
b) 参加检验检测机构间的比对或能力验证计划;
c) 使用相同或不同方法进行重复检验检测;
d) 对存留物品进行再检验检测;
e) 分析一个样品不同特性结果的相关性。
一、幼儿园安全排查
一、排查鉴定范围
排查范围为各县区城市和农村、公办和民办、教育系统和非教育系统的幼儿园的所有校舍;鉴定范围为经排查后确认存在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的所有幼儿园校舍。
二、排查方案
(一)排查内容
1、校舍场址安全
对校舍场址安全的排查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类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具体查明校舍遭受洪涝、地质灾害、台风以及病险库、淤地坝、尾矿坝、堰塞湖、蓄水池、储灰库等的威胁情况。
2、校舍建筑安全
(1)抗震安全。根据地震部门公布的所在地区的地震基本烈度,排查幼儿园房屋的设计和质量是否达到规定的抗震设防标准。
(2)结构安全。结合使用寿命等因素,排查幼儿园房屋结构的安全隐患。排查屋面女儿墙、楼梯、栏杆、窗台等安全防护设施高度、间距、牢固情况。
(3)消防安全。排查学校的火灾隐患,重点排查幼儿园房屋耐火等级、安全疏散和消防设施等是否符合消防法规、消防技术标准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消防技术要求》。
(4)防雷安全。排查幼儿园房屋的防雷设施是否达到规定的配置标准和安装要求。
(5)排查重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七度及以上地震高烈度区以及洪涝灾害、山体滑坡、泥石流、台风等灾害易发多发地区的各级各类城乡幼儿园校舍;六度及以下非重点监视防御区局部和整体出现险情的C级、D级幼儿园危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