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改造安全检测鉴定基础知识:
据《城市危险房屋的管理规定》,危险房屋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者承重的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都有可能丧失结构的稳定和承载等能力,不能居民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1、危房分为整幢危房与局部危房。
2、危房以幢作为鉴定单位,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作为计量单位。整幢危房以整幢房屋的建筑面积的平方米计数。,部危房以危及倒塌部分房屋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3、危房鉴定应以地基基础、结构构件的危险鉴定为基础,结合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应考虑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关联的。若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则不构成结构的危险,若构件的危险是相关的则应联系结构判定危险范围。
在历史状态和发展趋势上, 应考虑下列因素对地基基础:结构构件构成危险的影响、结构老化的程度、周围环境的影响、设计安全度的取值、有损结构的人为因素、危险的发展趋势。
三、危房改造安全检测鉴定——综合评定原则
3.1 房屋危险性鉴定应以整幢房屋的地基基础、结构构件危险程度的严重性鉴定为基础,结合历史状态、环境影响以及发展趋势,全面分析,综合判断。
3.2 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发生危险的判断上,应考虑它们的危险是孤立的还是相关的。当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时,则不构成结构系统的危险;当构件的危险是相关的时,则应联系结构的危险性判定其范围。
成安县危房改造量安全检测鉴定单位
危房安全评估检测——那么当发现危险房屋却不了解其危险程度,是否进行危房改造呢?
1、当发现危险房屋时应及时的向村委或相关单位进行反馈,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都有权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危险房屋进行房屋鉴定。
2、危房需要有相关房屋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或者机构提出全面分析、 综合判断的依据,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给房地产管理部门审定。
2、当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危房和部分危险点,查清、确认后,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房屋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