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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房屋结构安全检测鉴定报告

大方县房屋结构安全检测鉴定报告

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检测 检测项目 在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时,通过对原房屋的结构进行检测,确定结构安全度,对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可能性作出评价的过程。 适用范围 需要增加荷载和改变结构的房屋。 检测内容及过程 主要检测参数有: 倾斜、沉降、裂缝、地基基础、砌体结构构件、木结构构件、混凝土结构构件、钢结构构件等,各参数的检测一般为现场检测。 非现场检测项目有:a.混凝土结构构件检测中,混凝土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 b.钢结构构件检测中,钢材抗拉强度试验法检测钢材试件抗拉强度,钢材弯曲强度试验方法检测钢材试件弯曲变形能力。 c.木结构构件检测中,木材顺纹抗压、抗拉、抗剪强度试验,木材抗弯强度及弹性模量试验,木材横纹抗压强度试验。 

检测过程: 1、分析委托人提供的房屋改建方案及技术要求。 2、了解房屋原始结构和原始资料,检查和记录房屋承重结构的完损状况。 3、必要时,对相关部位的建筑结构材料的力学性能进行检测。 4、按现行设计规范规定进行房屋相关结构和地基承载能力验算。 5、对现有建筑的改建、扩建及加层房屋应按照《现有建筑抗震鉴定与加固规程》(DGJ08-81-2000)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抗震分析与鉴定。 6、对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改变的安全性和适用性提检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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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沉降监测是:通过设置基准点、在房屋上设置观测点,对房屋的沉降进行定期观测。房屋沉降是否稳定的判断为《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的内容要求规定


二、房屋沉降监测点布置要求:同一个房屋沉降监测或同一批房屋沉降监测,应在两个或以上不同位置设置基准点,基准点应设在房屋沉降变形影响范围以外,便于长期保存和观测的稳定位置,使用时应作稳定性检查或检验。在单个房屋上,沉降观测点的布置数量和位置可按现行市工程建设规范《既有建筑物结构检测与评定标准》(DGTJ08-804)规定确定。沉降观测点观测标志的制作应符合现行《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的规定。

三、房屋沉降应采用水准仪量测,量测等级、精度要求、数据处理、相对沉降的计算以及相关的技术要求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的规定执行。

四、如何确定房屋沉降监测次数:

(1)既有房屋存在沉降且未稳定时,监测频率应符合:

1、沉降频率应根据地基土类型和沉降速率大小而定。

2、除有特殊要求以外,diyi年每3个月一次,以后每半年一次,直至沉降测监稳定为止。

(2)相邻施工对周边房屋存在影响而对周边房屋沉降监测时,监测频率应符合以下要求:

1、监测频率应根据相邻工程的施工工艺和地基土的类型确定。

2、相邻工程施工结束后,尚应继续进行沉降观测。常规,diyi年每月一次,以后每半年一次,直到工地周边房屋沉降稳定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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