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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危房安全性鉴定检测内容
发布时间: 2022-01-22 13:30 更新时间: 2024-11-24 09:00

我国的房屋检测条例对于这种情况也进行了明文规定:凡居民住宅超过规定的使用寿命后,都需要接受房屋检测机构的检验,以证实该房屋确实不属于危房后才继续居住。

  房屋安全员通过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现状进行检查,对建筑结构尺寸,配筋,结构布置,基础形式等进行了仔细的勘测,必要时抽取部份混凝土构件芯样送第三方检测混凝土强度机构进行强度测试,同时有选择地对损坏构件的强度、刚度、稳定性等进行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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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房屋督修与排危
 危险房屋的定义
  危险房屋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而不能住用安全的房屋。危险房屋分为A、B、C、D四级:A级为无危险点,B级为有危险点,C级为危险点量发展至局部危险,D级为危险点量发展至整栋危房。
 危险房屋的形成原因
  危险房屋形成的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超过了房屋规定的使用年限;②房屋年久失修、严重破损;③房屋主体结构被随意拆改,比如:在承重墙凿洞开门窗,拆掉阳台与房间之间的墙体以扩大门窗尺寸,拆改厨房和卫生间墙体,用砖或混凝土等重型材料砌封阳台,在墙外用角钢等材料搭设悬挂阳台等;④新建房屋时地基处理不当引起相邻房屋不均匀沉降;⑤火灾、地震、水灾、地陷和人为破坏。
房屋安全鉴定的方法及程序
  根据建设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办法》规定,房屋安全鉴定包括受理、初始调查、现场查勘、检测验算、鉴定评级、出具报告、资料归档等七道程序。
 受理
 确定受理房屋安全鉴定的范围。
 查验人的以下合法证件:《房屋所有权证》;住房租约或凭证;买卖、交换、转让、赠与、分割的契证或公证书;仲裁或审判机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或判决文书。然后记录证件编号或复印归档。
 指导人填写《鉴定书》:属于直接鉴定的,应与人约定鉴定日期,并交待准备事项;属于委托鉴定的,应向受托单位签发《房屋安全鉴定委托书》,并要求受托单位按期派出鉴定人员。一般情况在受托后三日内派出。
  初始调查
  鉴定人员接到房屋安全鉴定任务后,应按下列要求进行调查:①按房屋规模大小、结构复杂程度选派相应数量的鉴定人员(至少两人,且有一名工程师)承担鉴定工作;②向人调查被鉴定房屋的历史、现状、使用、维修、改建及其他有关情况,做好相关记录;③查阅房屋设计、施工、改建、加固的图纸、说明、照片及其他有关技术档案资料;④制定现场查勘方案(包括重点检查项目),准备必要的检测工具仪器等。
  现场查勘
  依照先室外后室内、先下层后上层的原则,按地基基础、墙、柱、梁板、屋架、屋面的顺序逐层、逐间、逐项进行检查,并对鉴定中提出和初始调查中确定的重点项目进行重点、详细查勘。此外,要绘制房屋平面图,并在平面图上标明各种损坏构件的部位及损坏程度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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