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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一般工业厂房(承载力)鉴定检测流程
发布时间: 2022-01-29 05:53 更新时间: 2024-11-16 09:00

一、检测与鉴定:

  1、对于既有钢结构建筑物和构筑物

  1)建(构)筑物拟改变用途、改变使用条件和使用要求;

  2)拟对建(构)筑物进行扩建、加层、插层、较大规模维修或其他形式结构改造;

  3)拟对建(构)筑物进行整体位移;

  4)钢结构本身出现明显结构功能退化现象或有明显的变形;

  5)钢结构受到灾害、事故等作用影响,并产生明显损伤;

  6)对钢结构的抗力产生有根据的怀疑;

  7)出于保护要求,需要了解历史建筑的工作现状以及在目标使用期内的;

  8)建(构)筑物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拟延长建(构)筑物使用年限;

  9)拟对建(构)筑物进行抗震加固;

  10)在既有钢结构附件进行有关活动而可能对结构产生损伤时,活动方与被影响方双方协议需要检测与鉴定;

  11)对重要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的钢结构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测与鉴定;

  12)其它需要了解结构的情形。

  2、对于在建钢结构工程

  1)供工程质量验收的质量控制资料不足以证明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2)存在施工质量缺陷或质量争议;

  3)结构遭受意外损失或损坏;

  4)改变设计使用条件;

  5)建设过程中停工后恢复建设。

  二、厂房钢结构检测与鉴定内容

  钢结构检测与鉴定内容主要包括材料、构件、连接与节点缺陷、结构系统、损伤状况的检测以及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及抗震性能鉴定等方面,对有特殊要求的钢结构还应进行专项检测,如火灾后钢构件的检测与鉴定,钢构件疲劳度检测与鉴定,钢结构动力检测与鉴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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