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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区酒店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7-05 17:02 更新时间: 2024-11-22 09:00

周村区酒店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报告

房屋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房屋安全责任人不按规定及时?

答:当房屋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房屋安全责任人不按规定及时进行房屋鉴定和治理,房屋所属区国土房管分局向其发出房屋鉴定通知书后,房屋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仍未委托房屋安全鉴定的,区分局向其发出房屋安全代为鉴定书,并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的鉴定,就是代为鉴定。

办理惠州市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报告。

在房屋使用过程中,以下行为是禁止的:

答:根据《惠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在房屋使用过程中,以下行为是禁止的:

(1)未报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和擅自开(堵)外门窗、封闭阳台、搭建棚盖或在天台上建设建(构)筑物。

(2)在住宅内存放经营性酸、碱等强腐蚀性物品和易燃、易爆等危险性物品。

(3)装饰装修活动中擅自拆改房屋,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行为。

房屋安全检测鉴定责任:

答:根据《惠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惠州市令第6号)第十条规定:房屋安全责任人一般是指房屋的所有人。

若房屋所有人下落不明或是房屋的权属不清的,代管人为房屋安全责任人;若没有代管人的,房屋使用人为房屋安全责任人。租赁房屋另有约定的,遵照租赁合同中规定的责任人为房屋安全责任人。其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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