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关注微信
手机扫一扫 立刻联系商家
全国服务热线13686472318
公司新闻
云安区自建房加层改造安全鉴定单位
发布时间: 2023-06-06 07:04 更新时间: 2024-07-03 09:00

云安区自建房加层改造安全鉴定单位

房屋承重是指房屋结构所能承受的外部负荷,包括自重、人员活动、家具、设备等。为确保房屋结构的安全,建筑师和设计师在设计房屋时考虑到承重能力。但是,随着的推移和自然灾害的影响,房屋的承重能力会逐渐降低,甚至会出现状况。因此,对房屋的承重能力进行定期检测非常必要。

微信图片_20211004053207.jpg

二、房屋加建加层检测的方法及检测步骤:


  至于加层,不建议加。要观察现有房屋周围基础砖,是否有开裂,如果完好的话,又先不考虑以后的维修费用,就加层。


  建房户向户口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书面;


  不需要建设用地的房屋加层、翻修和建造围墙等的,建房户凭房地部门用地批复和建筑施工图向镇人民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填报《崇明县农村个人住房建设规划许可证表》;


  镇人民根据用地批复、建筑施工图核定建房面积、建筑面积、层数、层高、标高、房屋四址,在《崇明县农村个人住房建设规划许可证表》上签署意见;


  经同意后,核发《崇明县农村个人住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经规划许可后,建房户在开工前七日内向审批部门提出开工书面;


  六、镇人民根据书面和《崇明县农村个人住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建设工程项目表》;


  同意开工后,镇人民派员进行专线复验,并填写《崇明县农村个人住房建设工程灰线复验记录》;


  建房户按农村个人住房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和《崇明县农村个人住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宅基地面积、建房战地面积、建筑面积、房屋的位置以及层数、高度等进行施工;


  住房竣工后向镇人民提出竣工验收;


  镇村建办派员进行竣工验收,填报《崇明县农村个人住房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送审表》,并签署意见;


  经规划验收,向建房户发放《崇明县农村个人住房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证明》。


联系方式

  • 电  话:0755-33555968
  • 业务:黄经理
  • 手  机:13686472318
  • 传  真:0755-33555968
  • 微  信:1368647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