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安县房屋改造加层安全检测鉴定报告
| 更新时间 2024-12-18 09:00:00 价格 2元 / 平方米 联系电话 0755-33555968 联系手机 13686472318 联系人 黄经理 立即询价 |
潮安县房屋改造加层安全检测鉴定报告
二是人改造危旧房屋只有土地使用权证、没有房屋所有权证的,对于主房,因原有房屋较小、院落整体布局不合理、影响居民居住和使用、需要整体改造的,改造房屋不得超过两层,按照容积率≤1.3的标准规划建设。对于配房,要求用户原拆原建,保持建筑面积、基底面积、层数、用途不变; 三是人改造危旧房屋,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既无房屋所有权证、又无土地使用权证的,要求用户原拆原建,保持建筑面积、基底面积、层数、用途不变。
既有建筑物结构检测可分为:
1、建筑结构安全性鉴定
2、建筑结构抗震鉴定
3、建筑改变用途、改造、加层或扩建前的鉴定等。
房屋加层加建安全检测鉴定办理过程——房屋加层或拼建,征得房屋产权所有人的同意,按规划管理规定审批,并须符合以下管理和技术要求:
1、 房屋加层设计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并应符合《上海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和有关技术规定,以及本市房屋结构抗震加固的有关规定。
2、 房屋加层,须事先由经核准的房屋质量检测单位,对加屋房屋进行技术鉴定,并提交书面鉴定报告。
3、 房屋加层或拼建综合考虑加层后给排水、煤气及供电增容的可行性,并征求市政公用管理部门的意见,地区公用设施的正常运行,并承担增容改建的费用。
4、 房屋加层或拼建的设计与原房屋和周围环境相协调,立面处理、外墙面用材及色彩应与原房屋保持一致。
5、 房屋加层或拼建,应附设计方案,结构鉴定报告及公用设施可行性报告,按市和区、县的“分权明责”规定,报送房管和规划管理部门审批,并核发加层建设工程规划许 可证后,方可施工。
6、 房屋加层或拼建的施工,由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并严格按照批准的图纸施工。施工工程质量由市房屋修缮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监督。
7、 房屋加层或拼建施工应采取相应保护措施,保障原房屋使用单位、居民的正常使用和合法权益,使原有居民的居住条件得到适当改善,并事先做好居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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