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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补办房产证房屋安全检测报告单位

更新时间
2024-12-18 09:00:00
价格
1元 /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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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阳江市补办房产证房屋安全检测报告单位

补办房产证需办理房屋主要检测内容及要求

1房屋结构体系调查

针对房屋现有结构平面布置情况及构件布置、层高等进行图纸复核与测绘。此项工作重点在于查清该房屋结构现状,核对是否与原设计一致,如有不一致的,进行图纸测绘。

①结构柱网尺寸;

②房屋层高;

③墙柱及主次梁布置情况核对。

2房屋现状完损性调查

主要检查房屋各部位外观受灾严重程度,如梁、板、柱和填充墙等结构构件表层脱落、裂缝(或酥裂)、颜色改变、挠度、烧熔等情况。

3房屋混凝土强度影响程度检测

考虑到混凝土表层过火已顺坏及精度等因素,在此采用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检测方法。

4构件截面尺寸和钢筋配置检测

根据GB50204-2002,结合相关设计图纸,抽取房屋主要混凝土结构构件进行截面尺寸、配筋构造的检测与校核。钢筋配置检测主要包括构件的主筋数量、箍筋配置间距、保护层厚度情况,并选取部分进行钢筋直径校核。

5房屋倾斜及不均匀沉降检测检测

针对房屋结构整体性和基础情况,采用经纬仪对房屋倾斜趋势进行检测,选取房屋外围棱角等部位进行检测;并结合内部部分构件进行垂直度检测。对房屋整体选取相对同一标高的点进行整体不均匀沉降观测。综合上述检测对房屋总体倾斜及不均匀沉降进行分析。

同时可结合通过对上部结构的损坏情况普查,观测主体结构有无明显的变形、开裂等情况,反映其下部基础由于不均匀沉降趋势。 

2 检测成果

2.1根据现场检测结果,提出结论性意见及维护建议。

2.2提供附有详细检测数据及现场实物状况照片的检测与评估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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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责任归属问题

1、开发商应该对商品房的普通质量问题承修责任。

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的权益,我国先后颁布了《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这些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的商铺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书》的约定,承修责任。商铺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在《住宅使用说明书》中明示委托单位。

一般法律规定,商品房保修期是从房产商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使用的日期开始计算。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单位的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题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两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和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需要注意的是,规定的是保修的“低年限”,而一些有实力的施工单位常常会提供更长的保修期限,因此实际上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保修合同中可能会对“保修期限”有更高的要求。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向开发商咨询保修期。

2、如果商品房主体结构质量不,或因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开发商应承担退房并赔偿损失的责任。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12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13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使用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责任或者在合理的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该商品房主体结构质量不,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不过购房者首先应该向工程监督单位重新核验,如果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当办理退房手续,返还购房款,并应当就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给购房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如果该商品房因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也有权要求退房并要求赔偿损失;如果该商品房是主体结构以外的部分存在质量问题,未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那么购房者只能要求开发商负责进行,而无权要求退房。当然,因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而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当负责赔偿损失。


房屋质量的问题是很的 如何处理房屋质量问题

首先,要看该套房屋是否具备质量的文件。根据规定,房屋交付的时候,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书一方面明确了该商品房的质量,另外也明确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在保修期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如果商品房具备上述文件,但是购房者还是认为存在质量问题,鉴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5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的,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觉得要搞明白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鉴定。如果鉴定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则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如果鉴定主体结构质量则按照房屋保修规定要求开发商进行保修。另外根据《高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高院的司法解释也为解决商品房质量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

后房屋质量检测要注意哪些问题?

1、房屋质量检测的费用采取谁谁交费的原则,但是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提供质量验收证明,开发商不能提供的,购房者要求开发商进屋质量检测并承担相关费用。

2、房屋质量检测不是所有机构都能做,购房者要找具有检测资格的机构进行。好事先在网上寻找当地的检测机构或者咨询房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看这些部门有没有的机构,也咨询律师有哪些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具有法律效力。

3、房屋质量检是房屋质量评定的终方式,也是裁决的主要依据,购房者要让检测机构出具报告并对报告的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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