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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钢结构厂房承重检测鉴定收费标准

更新时间
2024-07-02 0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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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钢结构厂房承重检测鉴定收费标准

1、验收钢结构工程应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300-200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 2001)和经图审机构审核后的工程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进行。2、施工单位应在钢结构主体工程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地点、验收组名单报质量监督机构。3、验收组织工作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第6.0.2条要求,对钢结构工程的验收应由监理单位组织,勘察、设 计、检测、施工和建设单位参加,监督站对验收实行监督。4、参加人员:钢结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试验(检测)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勘察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设 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4)结构的抗震性能鉴定是根据结构现场检测结果,进行结构体系构造宏观分析以及结构抗震能力理论计算,对结构在目标使用期内能否满足抗震要求进行综合评定。 3)检测与鉴定对象是整个建筑物(构造物)的钢结构部分,也是结构功能相对独立的钢结构部分。钢结构的检测与鉴定应包括材料。构件。连接与节点、结构系统等方面,对有特殊要求的钢结构还应进行专项检测。 4)检测与鉴定应明确建筑物(构造物)的目标使用期。目标使用期可由业主或委托方根据建筑物的使用要求提出,病由检测人员按照建筑物已使用年限、历史、现状结合未来使用要求综合分析后确定。 5)钢结构的检测应根据本规程的要求和钢结构鉴定的需要,合理确定检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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